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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市直部门决算公开
朝阳市农业农村局(本级)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朝阳市农业农村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朝阳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0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20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朝阳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朝阳市农业农村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市“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农业农村有关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指导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相关政策制定。
(二)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村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五)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和渔政渔港、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
(六)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提出技术性贸易措施建议。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七)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八)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执行有关农业生产资料标准并监督实施。贯彻落实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九)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十)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相关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权限承担农业投资项目相关工作,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一)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二)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三)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相关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交流合作,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务和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
(1)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对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最大限度缩小项目审批范围,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国家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市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2)与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市行政审批局)的职责分工。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市行政审批局)负责经省政府批准的集中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相关工作。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相关行政许可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两部门要建立审批、监管信息交换工作机制,确保审批监管无缝连接。
第二部分 朝阳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8679.96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8455.34万元,占收入总计的97.41%。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455.34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0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无此收入。
3.事业收入0.00万元,无此收入。
4.经营收入0.00万元,无此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无此收入。
6.其他收入0.00万元,无此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无此收入。
8.上年结转和结余224.62万元,占收入总计的2.59%。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4352.34万元,增加106.08%,主要原因:主要原因是专项资金增加。
(二)支出总计6439.46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367.33万元,占支出总计的21.24%。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46.2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43.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9.44万元。
2.项目支出5072.13万元,占支出总计的78.76%。主要包括委托业务费、专用材料费、差旅费等。
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无此支出。
4.经营支出0.00万元,无此支出。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无此支出。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2171.11万元,增长50.86%,主要原因:项目支出增加。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2240.5万元。
主要是项目实施进展等原因形成的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增加2015.88万元,增加897.46%。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439.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67.33万元,项目支出5072.13万元。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2171.11万元,增加50.86%,主要原因:项目支出增加。与年初预算相比,2020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439.46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2.33万元,占1.9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9.7万元,占0.30%;农林水支出6255.15万元,占97.14%。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具体包括: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4.61万元,具体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48.35万元,主要是离退休工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事业单位离退休0.00万元,无此支出。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5.51万元。
(4)死亡抚恤42.28万元,主要是丧葬费、抚恤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伤残抚恤0.00万元,无此支出。
(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8.47.主要缴纳职业职业年金。
3.卫生健康支出19.70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19.70万元,主要是职工医疗保险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农林水事务支出6255.15万元,具体包括:
农业农村其他农业支出1223.81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35万元;病虫害防治1600.25万元;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19.5万元;农村合作经济支出105.38万元;其他农业农村支出3267.51万元;其他农林支出3.7万元。主要是支农项目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金融支出0.00万元,无此支出。
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00万元,无此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0.00万元,无此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0.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用维护费小于预算。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3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45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无此支出。
2.公务接待费0.33万元,主要用于外市人员考察督导等,2020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33万元。2020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0.2万元,减少37.73%,主要是接待量减少。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万元,无此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45万元,主要用于燃油费、维修费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5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67.3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07.8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159.4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财政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9.44万元,比上年增加76.17万元,增加91.47%,主要原因是有新单位并入。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财政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无此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财政局共有车辆5辆,其中:机要通讯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1;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当年预算执行及绩效管理中存在问题、原因及改进措施。
(一)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管理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到位 领导和业务科室人员对“绩效管理”的理解存在误区,认为只是对项目支出资金进行例行审计,而忽略了项目支出绩效管理的目的是财政的公共性,是财政资金的使用是否达到,对社会公共事业的促进和补偿作用。一些单位还存在“重投入、轻绩效管理”的思想,甚至把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管理当作政治任务,对绩效管理的作用把握不准,不能把预算与绩效管理挂钩,不利于事业单位加强预算管理工作;也不能把公共事业发展与项目支出绩效管理挂钩,不利于公共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政府公信力的提升。 (二)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不到位 我国在绩效管理方面执行的依据主要有:《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划》以及各地方制定的制度。由此可以看出,有关绩效管理的制度体系已完成了顶层设计,但涉及具体的操作办法还比较少,各地还不统一,同时,已有的操作办法还不够具体、不够细化,操作性不强,因而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管理的支撑作用不够强大。
针对以上问题,提出以下措施:
(一)提高对事业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管理的认识财政部门还要继续借助各种宣传媒体,对绩效管理理念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提高全社会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管理工作的认识,同时对工作人员开展培训工作,争取把绩效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建立健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管理的规章制度 《新预算法》中规定“预算要遵循绩效原则”,这是在财政支出中首次以法律形式确定了绩效管理的地位,但落实到实践中,还有许多具体的绩效管理办法需要补充;各地区、各部门也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特点制定出切合实际的实施方案和操作细则,不断推进绩效管理的工作创新、制度创新、方法创新。 (三)实现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管理各环节之间有效衔接 首先,绩效目标是绩效管理的前提,是绩效监控以及绩效评价的依据。绩效目标的设置要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反映出项目的公共产品属性,坚持科学性、可行性原则,以目标评审结果为依据,目标评审要在预算编制之前进行。财政部门、预算部门要把好审核关,对一些重大项目,还要引入科学民主的评审手段,邀请专家或委托中介机构参与审核,把绩效目标作为预算资金安排、预算项目实施和预算项目管理的重要依据。其次,事业单位要建立绩效管理运行监控机制,在项目执行时要开展过程监控,做到动态实时监控,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保证绩效目标的实现;过程监控还要与预算执行密切衔接,定期对信息进行数据采集与核实、量化与分析,对绩效目标完成程度进行评价、对项目产出效益进行预测,形成的绩效评价报告要与部门决算紧密衔接,真正实现绩效管理的全过程监控。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部门决算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全部项级科目,逐一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