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市农业农村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等有关要求,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以保障农业经济健康发展和农民增收为核心,以提升“依法治农”能力和水平为重点,紧紧围绕“三农”工作,进一步加强法治建设,不断规范农业行政执法行为,着力强化法治能力和行政权力监督,全面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职责,目前,农业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备,农业行政权力进一步规范、农业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提高。现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高站位,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是落实党组学法制度,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内容,制定了《朝阳市农业农村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及党员干部2022年理论学习安排》,2022年组织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3次。二是编制了全市农业农村“八五”普法实施方案,制定了《2022年全市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工作要点》,紧紧围绕法治建设工作目标和任务,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三是突出学习宣传宪法,组织开展“宪法进机关”“宪法进农村”普法宣传活动,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农业农村部门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教育引导干部职工树立法律和纪律意识,依法行政。
(二)坚持高质量,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
一是加快职能转变,推行清单管理制度。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全面履行法定职责,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编制并动态管理农业农村部门权责事项清单、综合执法事项目录等,规范权力运行,并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二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对农业农村系统具有市级权限的政务服务事项进行了梳理,目前共有政务服务事项66项,目前市级办理事项25项,全部网上办理,网办率100%。三是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为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设置了专门的办公场所,并配备了相关的设备。按照《辽宁省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实施办法》的相关要求,配发了统一制式服装。四是不断完善执法管理体系。制定完善15项制度,内容涵盖学习教育、人员管理、执法办案等多个领域。同时制定了执法人员守则、农业执法检查程序流程图、农业行政处罚流程图等,不断强化制度建设,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立体式管理体系,促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五是不断健全执法监督体系。通过市农业农村局官网等途径对外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在集中宣传活动中设立法律咨询及投诉台,在日常执法检查中广泛收集批评意见。
(三)坚持高标准,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根据《朝阳市法治政府建设任务和责任分工方案(2021—2025年)》要求,按照《市农业农村局法治社会建设任务与责任分工方案(2020-2025年)》、《市农业农村局法治朝阳建设任务与责任分工方案(2021—2025年)》和《市农业农村局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专项行动任务与责任分工方案》,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了《朝阳市农业农村局年度工作计划》,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坚持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2022年,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2次,并对有关重大问题及时进行专题研究部署。
(四)坚持高要求,全面推进依法决策
一是严格执行重大事项依法决策,健全依法决策机制。结合农业农村局工作实际,修订了《中共朝阳市农业农村局党组议事规则》,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实现决策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二是严格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暂行条例》《辽宁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强化局机关重大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审查,有效发挥法律顾问作用。2022年,法律顾问全程参与行政执法案件法制审核16件次,参与重大行政执法决定集体讨论3件,参与率100%,有效避免了因行政程序违法、处罚结果不当造成行政行为被纠错情况的发生。三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认真贯彻落实《辽宁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办法》,明确法规科作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主体,落实法规科工作人员、法律顾问为固定法制审核人员,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提供人员保障。对审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及时纠正。四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制度,在部门网站上按时发布各类政务信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深化农业农村政务公开,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2022年,共通过网站发布各类涉农信息 400余条。
(五)坚持高水平,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一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2022年,在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以及朝阳市农业农村局官网网公示行政审批7件、行政处罚案件16件,公示率100%。二是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加强执法装备配备,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过程,进行影像记录;把行政执法文书作为全过程记录的基本形式,规范执法文书制作,明确执法案卷标准,确保执法文书和案卷完整准确。三是落实行政执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制定了《朝阳市农业农村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集体讨论制度(试行)》,我局2022年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3件,按规定进行了集体讨论,审核率100%。四是着力提高农业行政执法水平。2022年,着力加强了对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执法问题能力培训,使得执法人员执法技能得到了大幅提升。五是依法依规履行农业领域监管职责。围绕农资经营、畜牧兽医等重点领域,建立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监管机制,制定印发了《2022年市农业农村局“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计划》,开展了2022年全市春季农资打假专项行动、全市畜牧兽医重点领域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小型生猪屠宰场(点)肉品跨区域销售联合执法行动。2022年,市本级共立案16起、结案16起,移交司法机关刑事犯罪案件1起,公安机关共立案19起,涉案22人。
(六)坚持高频率,加强执法人员培训
按照《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大纲》和《考试大纲》要求,结合执法业务特点,通过线上、线下、编印材料等多种方式开展执法培训活动。2022年,共开展政治理论及法律专业知识培训20多次,其中组织开展全市范围集中培训5次,参加农业部、省厅和其他部门线上培训15次,开展技能竞赛和考试3次,编印《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材料汇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及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汇编》两本300册,各类宣传单5000份。
二、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有待持续强化,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有待进一步养成。二是执法体制改革有待不断深入推进、农业综合执法力度及水平有待提高。
三、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理论中心组学习、局办公会等形式,组织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为机关干部购买学习教材,强化学习效果;积极参加习近平法治思想培训班,将各项要求学深学透。通过系统学习,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农业农村法治工作的全过程。
强化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统筹谋划。密切关注并跟进中央和省、市新的法治政府建设指导意见的出台,对标对表法治政府建设要求、法治政府建设督察考核各项指标任务等重要法规、文件,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深化提升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各项要求,细化相关工作措施。认真贯彻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的规定要求,加大对公平竞争审查的培训力度,进一步提升公平竞争意识,不断提高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
(三)深化综合执法与规范化建设。开展农业综合执法能力提升行动,在提升人员素质、完善执法制度、保障执法装备、规范执法办案等方面加大力度,提升执法水平。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完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修订,落实行政检查单制度,落实行政执法考评监测指标任务。
(四)全面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做好“八五”普法的实施,深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会前学法与依法行政培训要求,不断提高系统干部法律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水平。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加大重点领域主动公开力度,提升依申请公开的办理水平。
(五)有效落实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落实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加大纠错与规范力度,加强对行政复议、诉讼案件的分析,对办案过程中发现的具有普遍性的执法问题,及时提出建议,实现“纠正一错、规范一片”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