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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朝阳市开展市级示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评选工作
    时间:2023-11-10来源:朝阳市农业农村局作者:点击:


    根据《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省市县示范社“三级联创”工作的通知》(辽农办合发〔2020〕146号)和朝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朝阳市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选办法和朝阳市市级示范家庭农场评选办法的通知》(朝农发〔2022〕68号)要求,经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自愿申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核、推荐,市农业农村局于10月21日组织专家开展了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示范家庭农场评选工作,而后进行媒体公示,最终确定9家农民合作社和26家家庭农场为2023年度朝阳市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示范家庭农场,并于10月30日发文予以公布。

    朝阳市积极培育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两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市级示范评选,对新型农业经济主体的发展起到了示范带动作用,将推动农民合作社示范社“三级联创”和家庭农场质量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