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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朝阳市农业农村局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2024-05-30来源:朝阳市农业农村局作者:点击:


    朝阳市农业农村局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制定《朝阳市农业农村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本行政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于公开的信息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提供。本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需要获得本行政机关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中国朝阳政务公开信息网(www.chaoyang.gov.cn)及朝阳市农委网站(http://nyncj.chaoyang.gov.cn/)上查阅。

    一、信息分类及编排体系

    按照《政府公开信息编写规范》的规定,分类和编排信息。

    (一)信息分类

    1、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朝阳市农业农村局

    职    能:

    (1)贯彻国家和省有关"三农"的方针政策,拟订全市种植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产业和农村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推进农业依法行政;承担完善我市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综合协调农业和农村工作;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拟订全市农业开发规划,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具体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2)指导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组织拟订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具体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农业产业保护政策建议;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政策建议;拟订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3)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实施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标准和技术规范,健全我市农业检验检测体系;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4)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农药的登记及监督管理;执行有关农业生产资料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依法开展有关肥料的监督管理;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开展相关农业统计工作,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信息服务。

    (5)承担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农业防灾减灾责任,指导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对全市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承担境外引进农作物种子(种苗)检疫审批工作;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6)拟订农业科研、农技推广及其队伍建设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省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按分工组织农业科研重大专项的实施;组织实施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

    (7)指导农用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拟订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政策并指导实施,依法管理耕地质量;运用宜农措施发展节水农业;拟订并实施农业生态建设规划,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等发展。

    (8)拟订垦区经济发展规划、政策和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农业对外贸易工作。

    (9)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农业机械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全市农业机械发展规划,引导农业机械结构调整;负责已投入使用的农业机械的质量和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农业机械统计等工作。

    (10)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电话:2911214

    投诉电话:2911214

    传真号码:292970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 下午13:00—17:00

    办公地址:朝阳市双塔区友谊大街4段11号

    邮    编:122000

    网    址:http://nyncj.chaoyang.gov.cn/

    电子邮箱:cysnwbgs@163.com

    (二)编排体系

    政务信息信息公开目录,包括索引号、信息名称、内容概述、生成日期、发布机构等内容。

    二、获取方式

    (一)主动公开信息

    1、公开的范围。本单位主动向社会公开的政务信息范围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公开方式。本单位主要通过中国朝阳政务公开信息网和本单位网站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网址为中国朝阳政府网http://www.chaoyang.gov.cn/,朝阳市农业农村局网站http://nyncj.chaoyang.gov.cn/。同时,本单位还将采取公示板、广播、电视、报纸、杂志、办事指南等辅助形式主动公开政务信息。

    3、公开时限。以本单位发布及本单位作为主办单位与其他单位、部门联合发布的政务信息,自发布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上述方式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部门提供主动公开信息以外的政务信息,应向本部门提出申请。

    1、公开的范围。除本部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等需要,向本单位申请获取政府相关信息。

    2、受理机构及相关通联事宜

    受理机构:朝阳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办公地点:友谊大街四段11号

    办公时间:周一—周五

    8:00—12:00;13:00—17:00

    联系电话:2911214 、2929706

    传真机号:2929700

    邮    编:122000

    电子邮箱:cynwbgs@163.com

    3、申请的提出

    (1)向本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的,应填写《朝阳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该表复制有效,可在受理机关领取,也可以在本单位网站和中国朝阳政务公开信息网上下载。

    申请人提交书面《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以当面口头提出申请,由本机关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本机关受理通过互联网提交的申请。

    申请人在中国朝阳政务公开信息网上填写《申请表》并提交。

    为了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应对所需信息尽量描述详尽、明确,如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它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4、申请的受理。

    本单位在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后,将核对申请人的身份,并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本单位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申请的,本单位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申请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情况分别申请。

    单项申请受理时限从登记之日起,不超过20个工作日完成,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具体答复方式:

    1、属于主动公开范围内的,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政府信息方式和途径或直接答复所申请的内容;

    2、属于免于公开的内容,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予公开的理由;

    3、不属于本部门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和联系方式;

    4、申请的政府信息不存在,将告知申请人;

    5、申请公开的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或补充。

    三、监督与投诉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可以向本单位电话举报或投诉。

    投诉电话:2911214,传真号码:2929700,通信地址:朝阳市友谊大街四段11号,邮政编码:122000。接待投诉时间:8: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违反有关规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

    1朝阳市农业农村局信息公开申请书.doc

    2.向市农业农村局申请政府信息“特快专递”式样

    3.朝阳市农业农村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