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依申请〔2025〕XX号
XXXXXXXXXX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告知书
XXX:
您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已收悉。现就您申请公开的:“…………”一事答复如下: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X条、第X条(第二条、第十条、第三十六条,较为常用,但具体引用哪一条规定要根据具体情况适用)之规定,您申请公开的信息…………(基本就是第三十六条的几种答复方式选择其一,例外情况极少)。
如您认为本告知书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可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60日内向XXX(被申请人若为政府则向上一级政府申请复议,若为政府部门则向本级政府申请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XXX人民法院(被申请人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告知
附:XXX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通信地址:
电子邮箱:
传真:
电话:
(注:所申请的信息不属于本单位负责公开,且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信息的行政机关的,要附有该信息)
2025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