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稳定粮食产能、设施农业各种作物产量的指标任务;起草种植业发展政策规划,承担指导种植业结构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发布农情信息;承担发展节水农业和抗灾、减灾、救灾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农业政策性保险工作。承担肥料、农药、种子、种苗、苗木、种球生产经营和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合理使用;承担指导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有关工作;参与植物国内和省、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测检验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