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农业农村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是:(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市“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农业农村有关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指导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相关政策制定。
(二)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五)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和渔政渔港、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
(六)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提出技术性贸易措施建议。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七)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八)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执行有关农业生产资料标准并监督实施。贯彻落实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九)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十)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相关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权限承担农业投资项目相关工作,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一)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二)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三)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相关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交流合作,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
1.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对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最大限度缩小项目审批范围,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国家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市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2.与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市行政审批局)的职责分工。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市行政审批局)负责经省政府批准的集中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相关工作。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相关行政许可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两部门要建立审批、监管信息交换工作机制,确保审批监管无缝衔接。
各科室详情
单位名称 | 职能 | 联系电话 |
办公室 |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日常工作;承担卫生、保密、信访、综治、提案议案办理、政务公开工作;承担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农业系统安全生产综合工作;承担老干部服务及物业管理工作。 | 2911214 |
综合科 | 承担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综合性调查研究;拟订涉及“三农”问题的对策及措施;提供全市农业基本情况、基础数据及综合协调工作;组织农业农村对外宣传工作;负责建设和管理综合农业信息及部门户网站;组织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承担统筹协调、综合考评、督导检查等职能;负责全市农业农村文字综合。指导发展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承担农民承包地、宅基地等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指导乡村集体资产和财务、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指导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处,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 | 2926478 |
乡村振兴 办公室 | 负责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任务的实施;开展乡村振兴有关问题调研和政策研究;检查指导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开展乡村振兴实绩考核等。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环境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负责其他“三农”相关事务的调协、服务性工作。组织农业资源区划,指导农业区划协调发展。负责产业扶贫、产业振兴工作。 | 2927200 |
园区建设服务科(政策法规科) | 承担农业园区项目服务、要素协调、园区考评等工作内容。负责“一区一园一基地”战略实施和“一乡一业”、“一村一品”建设服务工作;负责农产品加工业的规划、发展、考评工作,促进乡村旅游、休闲农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和田园综合体建设;指导农村创业创新工作。指导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法制宣传教育;监督检查有关涉农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农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及行政审批相关工作;负责营商环境建设工作。 | 2627211 |
京津冀 招商引资科 | 负责农业农村系统的招商引资工作;负责组织企业参加展会、博览会、推介会等工作;负责农业品牌建设、农业绿色发展、地理标识保护等工作。负责农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拟订我市创汇农业发展规划,承担协调管理与有关国际农业组织合作交流事务,承办有关农业方面涉外事务及其他相关临时性工作。 | 2911268 |
项目资金争取科(计划财务科) | 提出市级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负责农业项目编报、项目库建设,承办重大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核、申报和管理工作。承担指导监督系统财务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节能减排等工作。负责所属农场农业生产、资产管理、资金运营、农场职工及居民社会保障等农垦工作。 | 2929710 |
农业工作 办公室 | 承担稳定粮食产能、设施农业各种作物产量的指标任务;起草种植业发展政策规划,指导种植业结构调整、布局及标准化生产;发布农情信息;承担发展节水农业和抗灾、减灾、救灾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农业政策性保险工作。承担肥料、农药、种子、种苗、苗木、种球生产经营和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合理使用;承担重大病虫害防治有关工作;参与植物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建立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测检验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承担推动农业科技成果创新体系和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及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推广工作;负责监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和农业植物新品种、种苗、种子、种球、苗木保护;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负责农业教育和职业农民培训工作;承担外来物种管理相关工作。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负责果业生产、政策落实、果业资源保护工作。 | 2929716 |
畜牧兽医 办公室 | 拟订畜牧业发展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畜禽种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和实施,指导畜牧业产业布局、结构调整、三次产业融合与产业对外合作;负责推动“互联网+”现代畜牧业和旅游畜牧业发展;推进畜牧业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发展;负责畜牧业行业统计、监测和预警工作;负责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畜牧业项目实施监督管理和畜牧技术推广工作。拟订全市动物卫生监督政策、规划,预防控制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重大动物疫情的监测、预警预报,承担全市动物疫病预防和兽医公共卫生工作;负责动物病原微生物和兽医实验室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畜禽养殖业保险推进、管理的相关工作;监督实施动物卫生技术规范和标准;负责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管理和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动物卫生监管、动物防疫条件审查管理和兽医行风建设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兽药饲料业、畜禽屠宰行业发展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兽药、饲料、生鲜乳行业质量管理规范,承担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研制、生产、经营,生鲜乳行业生产、收购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畜产品及投入品的检验检测指导工作;负责全市畜禽定点屠宰的监督管理,指导全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拟订重大动物疫病应急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培训和科普宣传;承担市防治重大动物疫病(非洲猪瘟)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渔业水产工作。 | 2911202 |
农机工作科 | 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市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计划,落实国家和省农机补贴政策,提出农业机械化装备技术和发展要求,指导农业机械化示范区建设,组织对在用的特定种类农业机械产品进行调查;负责组织农机更新报废管理工作,负责农业机械化宣传和统计工作;承担推广农机先进作业技术的指标任务,指导全市农业机械化生产以及农业机械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农机使用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落实农业机械行业规范和技术标准,承担农机试验鉴定和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农机教育、科研、推广、培训、维修、职业技能鉴定用机械化生产信息宣传工作。 | 2913159 |
农田建设管理科 | 负责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调研;承担耕地质量管理相关工作;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 | 2929795 |
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科) | 承担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劳动工资和职工继续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农民劳模申请、服务工作;承担农业农村领域的定点扶贫及相关协调工作;负责依法组织实施农业农村专业技术人才资格评审和从业资格管理工作;指导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人才教育及人才综合工作。 | 29297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