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三农专栏>乡村振兴
    我市乡村振兴工作平稳有序有力推进
    时间:2021-08-06 来源:朝阳市人民政府<点击:

    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精神,我市在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后,按照要求将“三农”工作重心历史性转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出台了《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意见》等指导性文件,制发了《朝阳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具体工作推进举措。5月26日,市乡村振兴局挂牌成立,各县(市)区扶贫部门更名重组工作相继完成。目前,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正在平稳有序有力推进。

    确保政策衔接到位。在就业衔接方面,通过完善就业信息平台,做好有组织劳务输出和就近就业工作,调整优化公益性岗位,广泛采取以工代赈模式,每年外出务工就业2万人以上,企业、产业园、基地等就近就业1.5万人以上,乡村两级公益类岗位安置就业3万人以上,确保有就业能力和意愿的已脱贫人口100%实现稳定就业。在兜底保障衔接方面,对无劳动能力有返贫风险的低保已脱贫人口,持续实施兜底保障;对边缘易致贫人口和其他低收入人口,符合低保条件的及时纳入,确保过渡期内已脱贫人口低保兜底比率达到50%。在住房和饮水安全保障衔接方面,对已脱贫户住房和饮水安全建立安全监测长效机制,出现一户解决一户;强化水源保护和水质保障,今年实施供水工程500处,进一步提高已脱贫人口集中供水率、自来水普及率和供水保证率。在基础设施建设衔接方面,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提升;今年新建村组和产业项目配套道路650公里,新建桥梁8000延长米;实施“快递进村”工程,推进县、乡、村物流体系建设,加快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在土地支持政策衔接方面,强化耕地保护主体责任,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坚决守住耕地红线;以国土空间规划为依据,每年安排不少于5%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专项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用地需要。

    推动产业振兴取得新进展。巩固发展“县有支柱产业、乡有主导产业、村有产业基地、户有稳定项目”。把产业振兴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第一要务,以做大农村一产为依托,全力做强农产品加工业,着力发展农村新业态,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快推进农产品加工项目建设,强力推进招商引资、集聚区和设施农业建设,积极推进老企业对外合资合作,着力发展林果产业和农村电商,推动农产品品牌建设。

    建立市领导乡村振兴联系点制度,持续选派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认真落实《省领导同志乡村振兴联系点制度》和《关于向重点乡村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意见》,同步建立市级领导同志乡村振兴联系点制度。持续选派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统筹考虑其他乡村振兴任务较重村,将软弱涣散村、集体经济薄弱村、在建省壮大集体经济项目村、红色美丽示范村一并纳入选派范围。

    持续加大投入力度。确保过渡期内市级财政投入不低于脱贫攻坚期平均水平,各县(市)每年不低于2000万元,各区每年不低于1000万元。继续做好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确保资产保值增值。

    强化督查考核。建立定期工作调度机制,实行专项督查、定期通报。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纳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范围,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