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事项标准说明
时间:2024-01-28来源:朝阳市农业农村局作者:点击: 次
序号 | 要素名称 | 要素描述 |
1 | 事项类别 | 涉农补贴 |
2 | 事项名称 |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
3 | 设立依据 | 《财政部 农业部关于修订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0〕10号)、《财政部办公厅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财办农〔2021〕11号)和《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辽财农〔2021〕100号)、《市财政局 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朝财函[2021]130号])》 |
4 | 事项内容 | 1.申请条件: 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农民家庭承包地流转的,原则上补贴给原承包方,流转双方有书面约定的,从其约定。国有农场职工是否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由各县(市)区政府确定。2.办理材料:土地承包合同、身份证复印件、银行账号、联系电话等等 。3.办理流程:村民申请,村级组织申报、乡镇政府会同农信机构核实、村级公示、汇总上报、县级农业部门核实确认、发放补贴资金、补贴发放结果公开。4.审批时限:3个月5.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6.受理机构:朝阳市农业农村局7.办理地点: 朝阳市农业农村局8.联系电话:2915142 |
5 | 公开主体 | 朝阳市农业农村局 |
6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7 | 公开渠道 | 政府网站、乡镇公示栏、社区/村公示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