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要素名称 | 要素描述 |
1 | 事项类别 | 涉农补贴 |
2 | 事项名称 | 粮改饲项目 |
3 | 设立依据 |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农财﹝2020﹞209号) |
4 | 事项内容 | 1.补贴对象:全市开展全株玉米青贮等优质饲草各类收贮主体。2.补贴范围:全市各县(市)区。3.补贴标准:由省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依据当年省内各项目市实际收贮量确定(资金依据计划任务量采取因素法分配下达,事后依据实际收贮量据实清算)。4.办理流程:项目单位自愿申请,申报时须提供的材料主要包括:地理位置、养殖家畜种类及存栏、出栏数量、收贮方式、青贮设施数量及规格、计划收贮量等内容,养殖场须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青贮设施平面图等。5.办理材料:身份证,联系电话。6.审批时限 30工作日。7.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8.受理机构: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9.办理地点: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10.联系电话:024-76865986 |
5 | 公开主体 | 朝阳市农业农村局 |
6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7 | 公开渠道 | 政府网站、乡镇公示栏、社区/村公示栏 |
粮改饲项目公开事项标准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