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要素名称 | 要素描述 |
1 | 事项类别 | 涉农补贴 |
2 | 事项名称 | 农牧民政策性补贴 |
3 | 设立依据 | 省畜牧兽医局、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 |
4 | 事项内容 | 1.补贴对象:北票市、建平县、喀左县确权草原承包户。2.补贴范围:北票市、建平县、喀左县。3.补贴标准:对已承包到户的草原,原则上按实有承包面积每年每亩补贴7.5元。承包草原面积依据县人民政府颁发的《草原承包经营权证》和签订的《草原承包合同书》核定。4.办理流程:对划定的禁牧草原,以村为单位确认四至,核准面积,逐级审核填报《村禁牧草原登记汇总表》、《乡禁牧草原汇总表》,由乡(镇)动物卫生监督所归档保存。5.办理材料:草原承包经营权证、身份证、联系电话。6.审批时限 30工作日。7.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8.受理机构: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9.办理地点: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10.联系电话:0421-2911202 |
5 | 公开主体 | 朝阳市农业农村局 |
6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7 | 公开渠道 | 政府网站、乡镇公示栏、社区/村公示栏 |
农牧民政策性补贴项目公开事项标准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