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要素名称 | 要素描述 |
1 | 事项类别 | 市级示范合作社评选 |
2 | 事项名称 | 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
3 | 设立依据 | 朝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抓紧做好示范家庭农场评选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省市县示范社“三级联创”工作的通知》(朝农函〔2020〕53号) |
4 | 事项内容 | 1. 申请条件:登记设立规范、成员数量适中、年经营收入在100万元以上、成员账户健全、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成员(代表)大会、信用良好。2.办理材料:章程、成员名册、会议记录、成员账户、资产负债盈余分配表、当年经营情况报告。3. 办理流程:合作社申请、乡镇政府推荐、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核、无异议后上报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市级农业农村部门评审后公布。4. 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 5.受理机构:朝阳市农业农村局6.办理地点:朝阳市农业农村局7.联系电话:0421-2918821 |
5 | 公开主体 | 朝阳市农业农村局 |
6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7 | 公开渠道 | 政府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