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农产品深加工业发展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急函
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市委农办起草了《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农产品深加工业发展实施意见》,请认真研究并提出修改意见,并于11月25日(今日)15:20前将修改意见建议反馈至市委农办。逾期不反馈的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邵春霖 18642100273
附件: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农产品深加工业发展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2022年11月25日
附件
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农产品深加工业
发展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省委工作部署,加快推进我市农产品深加工业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扎实推进乡村产业。以农产品加工集聚区为平台,以项目为核心,以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重点,以科技创新为动力,延长产业链条,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全面提升农产品精深加工水平,实现农产品加工业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市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围绕肉蛋鸡、生猪、牛羊、杂粮、蔬菜、食用菌、花卉、果药等优势产业,聚焦市场需求,优化空间布局,完善产业结构,增强协同发展内生动力和活力。
2.坚持绿色发展。科学合理开发农业资源,采取先进工艺和技术,发展绿色农业生态循环经济。围绕负面清单目录,发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项目,建立优质、绿色的现代农产品加工产业体系。
3.坚持联农带农。发挥龙头企业引领示范带动作用,建立“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发展模式,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功能互补”的利益共同体,建立利益保障机制,促进资产增值更多留在农村、留给农民。
4.坚持创新驱动。鼓励引导企业建立实质性产学研联盟,利用现代科技进步成果,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创新。加快科技成果本地转化,推进企业数字化改造,不断提升农产品加工能力。
5.坚持品牌支撑。笃行品牌创造价值理念,创新开展品牌综合化、科技化、年轻化形象建设,强化企业在品牌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叫响区域公用品牌和地方知名农产品品牌,提升农业品牌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
(三)工作目标
到2025年,全市农产品加工集聚区提档升级,数字化改造扎实推进,龙头企业持续壮大,产业链条逐步健全,品牌影响力显著提升,企农利益联结机制更加完善。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总产值之比基本达到全省平均水平,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营业收入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营业收入的比重从7%提高到10%,推动农产品加工业“四个转变”取得重要进展。
——农产品加工布局更优,由“散”向“聚”转变迈出新步伐,7个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全部成为省级集聚区,每年实施农产品加工项目50个。
——农产品加工企业更强,由“小”向“大”转变实现新突破,主营业务收入亿元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总数从26家发展到50家以上。
——农产品加工水平更高,由“粗”向“精”转变取得新成效,农产品精深加工企业从40家发展到80家。
——农产品加工品牌更响,由“弱”向“强”转变实现新提升,省级农产品知名品牌达到50个以上,培育市级名优特农产品品牌100个。
二、重点工作
(一)实施农产品加工集聚区提升工程。推动7个集聚区加快形成特色鲜明的主导产业,北票重点发展肉鸡、生猪、肉鸭深加工;凌源重点发展花卉、蔬菜深加工;朝阳县重点发展生猪、肉鸡深加工;建平重点发展生猪、肉鸡、杂粮深加工;喀左重点发展蛋品、肉鸡、肉牛深加工;双塔发展现代都市农业;龙城发展食用菌、肉制品加工、生物制药。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整合涉农资金,向上争取省级以上扶持资金和政策性贷款,加快推进水电路气网、污水、绿化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服务平台,提高承载力。到2025年,7个集聚区入驻企业达到200家以上,主营业务收入突破500亿元。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交通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二)加快推进农产品加工数字化改造。对接高新科技企业、高校,引入技术、人才,建立“龙头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产学研联盟,推进以企业为主体的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引进大学院所农业高层次人才900人次,引进转化农业技术成果120项。积极向上争取,包装建设一批数字化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项目,落实支持数字农业发展的政策,吸引社会资本向农业数字化改造等方面加大投入力度。抓好集聚区管理平台化、企业数字化、硬件智能化、产业生态化、场景可视化、数据共享化“六化”建设,加快构建数字基础设施和数字化转型支持平台,全市实施数字化管理的企业达到200家,为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各县(市)区政府
(三)加快培育壮大龙头企业。鼓励在经济规模、科技含量和社会影响力方面具有引领优势的加工企业突出主业,利用国家级、省级龙头企业分别奖励100万元、50万元的补贴政策和最高500万元的生产性固定资产贷款贴息政策,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增强核心竞争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形成一批领军企业和平台型企业。支持农业龙头企业采取收购、兼并重组、参股、租赁、产业链延伸、品牌联盟等多种形式,建立大型企业集团,带动中小微企业发展,推动农产品加工企业群链式发展。每年新认定市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20家以上。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各县(市)区政府
(四)全力打造特色农业全产业链。围绕“补链、强链、延链”,针对肉蛋鸡、生猪、牛羊、花卉、蔬菜、食用菌、杂粮及果药等八大产业,实施重大农产品加工项目“填空式”招商,瞄准京津冀和河南、山东等农业发达省份,集中力量引进一批行业龙头企业,新上一批发展前景好、产业集聚度高、牵引带动能力强的农产品加工大项目。“十四五”期间,每个县(市)区每年至少引进1-2个投资超5000万元的大项目、好项目。加快建成1+5+1000现代农产品物流体系,打通上游农户、种养殖基地和下游流通贸易环节,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打造衔接紧密、配套完善的全产业链格局。到2025年,设施蔬菜产量达到225万吨,花卉产量达到6亿枝,杂粮产量达到15亿斤,食用菌产量达到8万吨,肉产量达到135万吨,禽蛋产量达到30万吨。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
(五)持续提升农产品品牌影响力。高质量实施农业生产“三品一标”提升行动和“两品一标”创建行动,优化品种、提升品质、塑造品牌,在全国范围内提升“朝阳小米”、“朝阳蔬菜”等区域公用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把“凌源百合节”“建平杂粮节”等打造成在全国有影响力的特色节庆活动,每年至少举办2次北京、天津、沈阳、大连等大城市特色农产品展销会,组织农事企业参加中国农民丰收节(北京专场)活动和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等高端展销活动。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通过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和管理创新,争创品牌企业、名牌产品,市本级对新获得“国家级农产品品牌”或“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辽宁知名农产品品牌”、“朝阳名优特农产品品牌”的,每个企业分别奖励5万元、1万元、0.5万元。对绿色食品认证企业发放补贴,企业第一个产品补贴 2 万元,第二个产品以后每个产品补贴1万元,续展企业每个产品补贴1万元,补贴资金市、县两级各承担50%。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政府
(六)加快完善企农利益联结机制。鼓励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按照经营主体带动、农民参与、股份合作、促进增收的原则,与上下游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组建产业联盟或产业化联合体,建设专用原料生产基地,建立公平合理的加工流通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大力推广“龙头企业+基地+农户型”“入股分红型”“劳动就业型”“产业带动型”“扶贫资产收益型”“物流电商型”6种模式,切实保护好农民利益,最大限度地把产业增值收益留在当地、留给农民。到2025年,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100个,带动35万农户进入产业链条,让农户获得更多收益。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商务局、市乡村振兴局,各县(市)区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每半年听取工作推进情况汇报。建立由分管农业领导任专班组长,市农业农村局主要领导任专班副组长的农产品加工业高质量发展工作专班。在重点政策实施、项目安排等方面,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各项措施,切实解决实际问题。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县(市)区要细化目标任务,制定推动农产品加工业高质量发展配套工作方案,建立工作机制。落实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要求,集约要素、集聚力量,全力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扩大生产规模、增加营业收入。
(三)加大政策支持。各县(市)区主动对接国家、省有关部门,做好沟通,围绕绿色循环优质高效特色农业、标准化生产、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产品深加工等方面,积极向上争取政策支持,优先倾向于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建设。
(四)加强调度考核。建立工作联合协调调度机制,定期调度任务落实和工作进展情况,总结经验成效,解决存在问题,推动各项工作高效开展。将发展农产品深加工业纳入乡村振兴考核内容,并加大集聚区建设考核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