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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对朝阳市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0004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时间:2024-05-30来源:朝阳市农业农村局作者:点击:


    主动公开                  朝农函〔2024〕1号

     

    关于对朝阳市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0004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孙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在‘种养循环’模式下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朝阳市是农业大市,也是畜牧业大市。多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大力支持和有力监督下,我市的畜牧业得到了长足的发展,畜禽饲养量和肉蛋奶产量均已经位列我省前茅。通过畜牧业的发展,不仅满足了百姓的肉蛋奶需求,而且大力促进了我市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

    一、遵循绿色发展理念,发挥项目引领作用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市农业农村局始终践行新发展理念,贯彻绿色发展观,充分利用国家、省项目支持,以项目建设为支撑和引领,积极推动全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逐步探索、总结形成“种养结合”模式。一是持续抓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工作。市局持续强化规模养殖场动态管理,依托养殖场直联直报系统,统计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等数据,确保达到省厅任务目标要求。到2023年末,全市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二是持续抓好规模以下养殖场户资源化利用工作。加强对规模以下养殖场户资源化利用的指导,会同市生态环境厅印发《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指南》,继续印发《致畜禽养殖场户的一封信》、《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明白纸》等资料20000余份,督促指导养殖场户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印发《朝阳市2023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的通知》至各县(市)区农业农村(畜牧发展)局,部署2023年重点工作。建议各县(市)区对持续反映的规下养殖场(户)问题建立整治台账,定期督导调度问题整改情况。同时鼓励各村通过村规民约的方式规范规模以下畜禽养殖行为,避免污染问题发生。三是持续抓好粪污处理和粪肥利用台账工作。各地不断完善畜禽粪污处理和利用台账管理制度,县级将畜禽粪污处理和利用台账印刷成册,分发至各畜禽养殖场,全年共印发台账5000余册,指导企业规范填写台账,明确粪污利用方式及去向。四是持续抓好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研究推广工作。指导配合北票市、凌源市申报《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县》项目,充分利用辖区内畜禽粪肥资源丰富、种植产业优势大、技术力量强、资金保障率高和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等有利条件。加快打通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堵点,促进粪肥还田,实现绿色种养循环农业模式,推动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二、积极开展禁养区划定、依法依规完成搬迁工作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划定畜禽禁养区和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规模养殖场(小区)、养殖专业户工作的通知》(辽政办明电〔2015〕65号)。朝阳市人民政府印发了《朝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朝阳市畜禽禁养区划定方案的通知》(朝政发〔2016〕28号)。我市在全省率先制定完成并印发了《朝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朝阳市畜禽禁养区划定方案的通知》(朝政发〔2016〕28号),指导全市开展禁养区划定和关闭搬迁工作。按照国务院、省政府相关文件要求,确定全市共4家确需关闭或搬迁畜禽规模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最终通过市、县政府及畜牧、环保部门的共同推进,全市4家禁养区内的规模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在2017年末依法依规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关闭工作。同时我们每年都组织各县市区对禁养区进行不定时巡查工作,确保禁养区内不出现新建养殖场、养殖户或复养情况,保护治理成果。

    三、严把入口,控制新增污染源

    我们要求新建或改扩建畜禽规模养殖场,必须符合《畜牧法》、《防疫法》要求,选址合理,防疫条件合格,必须配套与养殖规模和处理工艺相适应的粪污消纳用地,配备必要的粪污收集、贮存、处理、利用设施,并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确保新建、改扩建小区不成为新的污染源。

    四、开展绿色示范,实现种养结合

    我们积极探索适合不同区域特点和不同养殖规模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模式,以点带面,全面推进畜禽废弃物综合利用工作。鼓励和支持养殖场建设、改造粪污处理设施,配置清运设备,做好土地消纳规划,实现养殖与土地的对接,粪污处理后全部进入农田、果园,实现资源化利用。

    五、加强宣传,强化引导力度

    我们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加强《畜牧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大力宣传畜禽粪污处理和资源化的重要意义,不断提高畜禽养殖业主做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使从业人员对粪污资源化利用的理念入脑入心。同时引导养殖户开展绿色生态养殖,营造推进畜禽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的良好氛围。

    六、健全绩效考核,落实监管责任

    坚持政策支持与严格监管双管齐下,坚持把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纳入全市绩效评价考核体系,对各县(市)区开展考核。定期通报工作进展,层层传导压力,强化考核结果应用,建立激励和责任追究机制。对有效降低畜禽养殖污染,改善环境状况,发挥了重要作用。通过事前环评制度规范准入,事中监管制度保障运行,事后考核制度严格责任落实,全市已构建起了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长效机制。

    七、下一步工作

    2024年,我们将继续按照国家、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相关工作部署,积极开展全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认真履行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指导和服务职责,积极宣传、指导养殖场(户)开展粪污处理设施建设和粪肥还田利用,同时进一步完善全市畜禽粪污收集储运体系建设,并有效运行。一是继续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让所有养殖户都能了解、掌握相关内容,提高养殖户对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的认知,增强自主责任意识,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让全体养殖户懂环境保护、会资源化利用。二是持续加强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相关技术指导和服务,鼓励和引导养殖户自觉建设畜禽粪污处理设施,合理利用粪污资源,使畜禽粪污变废为宝。三是继续配合环保部门,加大整治力度,共同做好全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四是进一步完善畜禽粪污收集储运体系建设,通过全量收集、运输保障、合理利用的模式,保障体系建设正常运行。

     

                                     2024年5月30日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