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农业农村局行政检查信息公开
行政执法检查文书号:朝农(种子)行检〔2024〕1号
当事人:张某义
检查内容:对种子经营单位开展监督检查
检查方式:现场检查
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三条
检查结果:本次检查朝阳市永丰菜籽店证照齐全有效,种子经营档案记录比较完善,经营的种子均已备案,包装标签标注规范,无假冒伪劣、过期种子等情况,种子生产企业能提供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本次检查未发现违法行为。
结案日期:2024年6月25日
检查机关:朝阳市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