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指导农业区域协调发展工作。组织开展市内对口帮扶协作、定点和驻村帮扶。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承担欠发达地区常态化帮扶有关工作。承办有关农业方面和减贫领域涉外事务。负责农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研究提出主要农产品、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的进出口政策建议。承担农业有关援外项目实施工作。按权限承担协调管理与有关国际农业组织合作交流事务,研究国外农业发展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