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政策法规>法律法规
    不予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朝农(农药)不罚〔2024〕2号
    时间:2024-11-01 来源:朝阳市农业农村局作者:点击:

    朝阳市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不予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朝农(农药)不罚〔2024〕2号

    被处罚人:邹某德

    处罚事由:经营未依法取得农药登记证案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处罚内容:不予行政处罚

    决定日期:2024年10月31日

    处罚机关:朝阳市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