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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朝农(动监)罚〔2024〕6号
    时间:2024-12-05 来源:朝阳市农业农村局作者:点击:

    朝阳市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朝农(动监)罚〔2024〕6号

    被处罚人:曲某某 

    处罚事由:未经定点非法从事畜禽屠宰活动案

    处罚依据:《辽宁省畜禽屠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处罚内容:一、没收羊皮105张、羊骨8.36公斤、羊下货82.12公斤、刀12把、磨刀器1把、电动磨刀器1台、卷扬机1台;

    二、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850元整;

    三、处罚款人民币7500元整。

    决定日期:2024年12月2日

    处罚机关:朝阳市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