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朝农(肥料)罚〔2024〕3号
被处罚人:朝阳XXXX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处罚事由:擅自修改经过登记批准的标签内容案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
《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三项
处罚内容:1.警告;
2.没收违法所得264.37元;
3.处违法所得金额1倍罚款264.37元;
决定日期:2024年12月30日
处罚机关:朝阳市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