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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朝农(动监)罚〔2025〕2号
    时间:2025-06-26 来源:朝阳市农业农村局作者:点击:

    朝阳市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朝农(动监)罚〔2025〕2号

    被处罚人:梁某某

    处罚事由:经营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动物(猪)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九十七条

    处罚内容:

    对当事人梁某某罚款人民币7520元。

    决定日期:2025年6月24日

    处罚机关:朝阳市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