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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朝农(种子)罚〔2025〕7号
    时间:2025-08-04 来源:朝阳市农业农村局作者:点击:

    朝阳市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朝农(种子)罚〔2025〕7号

    被处罚人:朝阳市龙城区XX农资经销处

    处罚事由:销售应当审定未经审定的玉米种子案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

    处罚内容:

    1.没收涉案种子35袋;

    2.罚款25000元。

    决定日期:2025年8月1日

    处罚机关:朝阳市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