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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朝农(动监)罚〔2026〕4号
    时间:2026-05-11 来源:朝阳市农业农村局作者:点击: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朝农(动监)罚〔2026〕4号

    被处罚人:王某某

    处罚事由:经营、运输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动物(牛)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九十七条和第一百条第一款。

    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103280元。

    决定日期:2026年5月7日

    处罚机关:朝阳市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