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朝农(动监)罚〔2026〕4号
被处罚人:王某某
处罚事由:经营、运输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动物(牛)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九十七条和第一百条第一款。
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103280元。
决定日期:2026年5月7日
处罚机关:朝阳市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