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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朝农(农药)罚〔2026〕6号
    时间:2026-09-21 来源:朝阳市农业农村局作者:点击: 次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朝农(农药)罚〔2026〕6号

    被处罚人:龙城区弘泰农资店(于秀杰)

    处罚事由:经营劣质农药案

    处罚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

    处罚内容:一. 没收涉案农药72瓶、10袋;

    二.罚款6000元。

    决定日期:2026年9月20日

    处罚机关:朝阳市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