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朝农(农药)罚〔2026〕6号
被处罚人:龙城区弘泰农资店(于秀杰)
处罚事由:经营劣质农药案
处罚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
处罚内容:一. 没收涉案农药72瓶、10袋;
二.罚款6000元。
决定日期:2026年9月20日
处罚机关:朝阳市农业农村局